這個問題源于2014年的一個案例,當時巴塞羅那的主要出租車運營商指控Uber對常規出租車公司帶來了不利的競爭環境。與Uber不同的是,這些出租車運營商由于被歸類為運輸公司,所以必須遵守當地許可和安全規定。由于Uber目前不被列為運輸公司,因此它不必遵守這些規定,從而擁有相對更大的靈活性。
雖然并沒有阻止出租車運營商以經營非法出租車服務的理由向其發起指控,但Uber認為自己是一個連接司機與乘客的數字平臺。為了尋求一些指導,監督本案的西班牙法官前往歐盟法院,該法院將聽取Uber會提供怎樣的論點,來證明自己是數字服務商而不是運輸公司。
然而,西班牙的這件案子并不是個案——歐盟的成員們對于到底是支持還是限制Uber有不同意見。荷蘭、芬蘭、波蘭、希臘和歐洲自由貿易協會(EFTA)似乎表示支持Uber,而西班牙、愛爾蘭和法國認為Uber是一家運輸公司。
歐盟面對這起案件會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之前據報道由于歐洲在電子商務方面落后于美國和亞洲,歐盟公開聲稱要改變這一點。
如果歐盟法院支持Uber的觀點,那么歐盟就朝著上述目標邁出了堅實的一步。但肯定會令一些出租車公司感到不滿。如果法院不支持Uber,那么這項判決將成為適用于Airbnb(旅行房屋租賃軟件)和其他類似案件決策的參考先例。無論如何,一定會有一些不高興的人。
本周歐盟法院15名法官將聽取各方的論點,并預計在未來不久作出判決。